索 引 号: | 401987993/2016-0016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
发文日期: | 2016-05-1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
三河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部门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 ||||||||||||||||||||||||||||||||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发布日期:2016-0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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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6年预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我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及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文广电系统的监察工作。 (三)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及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及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五)负责推动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繁荣群众文化生活。 (七)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规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九)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及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对互联网上网、歌舞娱乐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及演出团体实行许可证管理。 (十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核;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二)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文物资源的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保护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 (十三)拟定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科技信息建设。 (十四)研究拟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十五)审核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对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进行审核;协调我市和省、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十六)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十七)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科技工作;拟定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十八)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训练计划。承办省市体育比赛,研究指导全市体育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十九)研究制定全市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办法,开发和管理体育市场。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各项文化业务工作谋划到位、开展有序,助推科技事业发展能力提升。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围绕全年目标,进行动态监测,确保各业务项目顺利完成。抓好项目的梳理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高效完成。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构成
三、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 9773.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9.21 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4 万元。 我部门2016年预算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反映本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9773.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05.78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8967.43 万元,主要包括:专项公用和专项项目。 (三)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9773.21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4539.92 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专项项目相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57.22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压减 5.86万元,主要增减原因是预算减少车辆维护费及招待费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1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96.7万元,涉及 2个单位的 14个项目,采购物品主要用于文化中心正常运营及图书馆业务正常开展;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14万元,涉及 1 个单位的 2个项目,采购物品主要用于廊坊市七运会比赛。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指财政当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到部门的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部门预算相关表格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整体预算表(12张) (二)机关预算表(1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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